问南天 发表于 2013-2-8 14:04:39

盖销连体戳之后,是否还要加盖收寄局日戳?

       1、如果是某家邮局自己启用的,且连体戳落款就是该邮局的名称,寄件人自己盖销邮资之后,要求收寄局营业员不加盖收寄局日戳,只要人家收寄局支局长认可,或者营业员默认而不怕违规被扣奖金,恐怕也还说得过去?
       2、若是邮政官办邮协、或者集邮公司现场启用连体戳,那么寄件人进哪家邮局交寄,邮局自身执行《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邮件处理规则》,正规邮局人家营业员哪里知道枚枚连体戳是哪个部门整的那玩意儿?营业员当然应该按照上述邮件处理规则加盖收寄局日戳,以便与邮件寄达地的落地戳、投递戳共同证明邮局的邮途和邮程,及其各个环节的邮政责任。
       3、而进入大街营业局又不让营业员加盖收寄局日戳的,或者投入大街投递局信筒又漏盖投递局过戳机收寄戳的,收件人或者日后的收藏者谁又能知道该邮件的邮途邮程来自何方收寄局柜台段道呢?   
       4、当然,自己搞的连体戳,怎么个盖法?自己说了算。   
       5、鉴于各地形形色色连体戳、联体戳的刻制、启用、归属、盖销权限、邮政责任等等问题,各地邮刊多有形形色色的评论,所以,济南邮政至今不搞那种形式的连体戳或者联体戳。而济南邮资机联体戳不在此例。


胡永文 发表于 2013-2-9 23:38:08

盖销连体戳之后,我还要加盖收寄局日戳。

晓林 发表于 2013-3-4 10:48:05

:lol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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