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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集邮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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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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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6 03: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集邮博览》吉林东丰·殷吉丰</P>
< align=left>  附加费邮集终于可以堂堂正正走入国家级邮展的殿堂,其实解禁的意义不仅在于此,更重要的是对附加费邮品历史地位和广大附友们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给予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确认与评价。新的形势下可以预言,附加费集邮活动将会呈现出迅猛的发展,研究的力度,组集的水平将不断提高。在我们已取得的成绩面前,大家仍需正视面临的几大问题。<BR><BR><BR>  一、 加大附加费集邮的宣传力度与发展新生力量并重<BR><BR>  上世纪80年代后期,附着“邮政附加费制”的施行并产生了相关邮品,一些民间邮刊上出现了对邮政附加费的介绍和邮品收集的引导文章,先行者们的努力起到了启蒙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留意收集相关邮品。《朔方邮刊》曾评出的1990年中国邮坛十大新闻中“邮政附加费的收集与研究成为邮坛上热门”中选并被多家省市邮协会刊转载。当时“附加费热”同“极限片热”、“原地封热”、“风景戳热”成为邮坛的四大亮点,据不完全统计当时附加费集邮爱好者已达上千人之多。队伍日益壮大。但相对集邮者总体而言,对邮政附加费的了解尚不深入,缺乏重视,普及面有限,而一些有代表性的官方集邮刊物有的有所顾忌,有的只是蜻蜓点水,一般的介绍,有关领导提出所谓“三不宜”政策,使附加费集邮活动遇到冲击,北京的《集邮博览》于1992年初被迫不再刊登有关附加费的文章。<BR><BR>  今非昔比,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应抓紧机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海内外)专业集邮报刊杂志,加大对附加费集邮的宣传力度,多撰写一些深入浅出有代表性的系列文章,多介绍各地邮政附加费情况的来龙去脉沿革变化,多研究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过程,以引起广大邮人对附加费集邮的高度重视与浓厚性趣,让人知道邮政附加费并非高不可攀神秘莫测,它就是我们身边发生过的一段真实历史。<BR>  <BR>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邮政附加费收集研究者远远不止我们了解的这些人,有人埋头十余年潜心研究收藏颇丰,他们中有无人知晓的爱好者更有集邮界知名人士。不可否认,活跃在附加费集邮队伍中的集邮前辈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这个团队老龄化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正如一位老集邮家所言:邮政附加费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几代人不懈的努力才能解开这些邮史之迷,让这段特殊的费制大白于天下。培养发展新生力量是附加费集邮活动生命力所在,只有在普及的基石上才能构筑起坚实的金字塔。需要有更多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邮人加入这个队伍并将担起重任。<BR> <BR> <BR>  二、 精诚团结 凝聚力量 成立全国协会<BR><BR>  自北京1993年主办第一届全国附加费集邮研讨会至今各地已成功举办了4届,这是我们附加费邮友们精诚团结高度自觉的成果。当前组建成立全国性附加费集邮研究会的条件已成熟,现国内已有10余个省市先后成立了附加费集邮研究会(小组)并积极依靠当地集邮协会的支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应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性的协会组织。可依全国行政区域划分,成立附加费集邮研究分会。正因附加费邮史的自身特点,邮友力量不匀衡,加之一些地方并未实行过附加费制,故倡导因地制宜、团结周边、辐射周边、共同发展的道路,才能使我们的附加费集邮的研究减少盲区,拓展出更广泛空间。<BR><BR>  在先行组成各地区组织中,采取民主的方式推选出代表并吸收其他地区各方面人士,组成全国协会,最终制订出一套科学适用可行的工作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其宗旨:从广大附加费集邮者的权益、地位、发展、成绩为着眼点、开创附加费集邮美好的未来。<BR><BR><BR>  三、 强化学术研究交流探讨组集编排方式<BR><BR>  4届附加费集邮研究会均出版了论文汇编,广州市羊城邮政附加费研究会也出版了4期研究专刊,扬州市《附加费之友》持之以恒至今已发行了100余期,这些学术研究成果有目共睹。我们也深知在当时背景下学术界首当其冲的任务是对客观公主对待邮政附加费历史地位的鼓与呼,是对“禁令”不解与质疑。而今拨云见日,邮政附加费登上舞台,其学术研讨交流应进入深化阶段。在共性的问题上找统一,在个性问题上求真实,大兴务实求真的严谨治学风气。针对附加费邮品研究过程中的“过粗”、“过细”方式,针对所谓“新发现”、“珍罕品”定位问题一定要慎重对待,而那些电报、电话、通讯类附加费,延伸服务费,毫不相关要坚决剔除。要知道我们研究的是邮政史,哪些是在研究收集范畴须明确界定,历史上有类似教训应引以为戒。<BR><BR>  关于附加费邮集的组集方式是附友们面临的大问题。对于一个终于有机会来证明自己实力的类别,成绩尤为重要。用成绩促进地位,用地位换来更多的参展机会,这些应是附友们努力争取的方向。2003年广州羊城邮政附加费研究会曾成功主办过一次全国邮政附加费集邮邀请展,其中参展邮集达59部,正如组委会所言:这是一次大学习、大检阅、大交流。在成绩面前是否还要看到不足呢,而诸多命题编排既像传统类又像邮政史类似是而非的邮集,要参加全国性竞赛及邮展是不是还要下些功夫?我们应遵循评审规则,适应评审规则。邮政附加费制在邮政史上只是一个链条、一种短期行为,要单独拿出一个针对附加费邮集的评审规则似乎不容易。所以充分理解利用现在规则,用我们的智慧去扬长避短就显得更为理性,尽量不走弯路、少走弯路。<BR><BR>  创办一份全国附加费研究会刊,她是附友们沟通的纽带,学习交流的桥梁;同时尽快完成各地邮政附加费图谱的编写工作,广集深挖出更多的第一手材料,加强联络避免孤军奋战;规范附加费集邮名词术语,当前一些论文、邮集甚至邮友交流中的用词用语随意性极大,造成诸多不便和误解,建议首先在会刊上提出具体词条再分小组开始撰写,讨论修改后最终通过。以上这些事半功倍的工作乃当务之急。<BR><BR><BR>  四、 从邮政真实化、法规人性化的角度去评价“争议性邮政附加费凭证”<BR><BR>  所谓“争议性邮政附加费凭证”是指那些违反邮政法规印制、使用、出售的形似邮票的邮政附加费凭证。此类凭证一直是个敏感话题,甚至有邮友认为附加费集邮长期被禁锢与此不无干系。当前附加费展开禁是是否该类凭证也会名正言顺了?是敝帚自珍还是块“和氏璧”?目前我们还看不到相关部门出台任何文字解释,这确是个盲点。回过头来我们不得不找到与此相关的二份原邮电部下发的文件:邮部〔1990〕 470号《关于立即停印停用形似邮票的邮件附加费凭证的通知》、邮部〔1993〕 491号《关于陕西安康地区邮电局、湖北远安县邮电局擅自印制出售使用邮件附加费邮资凭证的通报》,前者的关键词:此种做法是错误的,必须立即纠正;后者的关键词:属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陕西、湖北两省邮电管理局对此进行严肃处理,我们不难看出前者为“通知”,定性是对黑龙江省局收取邮政附加费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操作手段上的错误,是可以通过纠正(停用)来解决的;而后者为“通报”,定性是两地擅自印刷、发行使用、高价出售集邮品,其目的不仅是印刷使用而是商业目的向集邮者征订并高价出售,是对前“通知”后的一种明知故犯,更没有依据1993年国家有关规定“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的”,是属违法行为并要求对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BR><BR>  从邮政真实角度上讲,一些争议性邮政附加费凭证确实在邮政附加费征收中真实使用并有大量自然实用邮件来记录佐证,这不容置疑与回避;同时我们也看到当时所谓“邮票式附加费凭证”鱼龙混杂愈演愈烈,甚至是个人发行借邮政之空子使用的,假冒伪劣的东西不需争议的,对它们倒应是“三不宜”。我以为做为一个真正的附加费集邮爱好者,应有原则与良知来维护邮政史的纯洁。我们应从邮政真实、法规人性两者结合评判“争议性附加费凭证”,经得起历史检验,对附加费集邮负责。在此我建议由全国集邮联牵头,邀请专家评审员对于有争议附加费凭证甚至其它问题,进行公开审核有个明确的界定或是提出相关的指导要点。解禁仅仅是个开始,还有更多的务实人性化的工作在等待着我们。<BR><BR>  附加费集邮是一个博大精深领域,一些原不是问题的间题已解决,而新的深层次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尤显迫切紧要。如今我们创造了进一步系统深化附加费研究的氛围,更需要邮人精诚团结努力排除困难,尽可能详尽掌握史料,挖掘出更多有价值的邮品。我们的目的无非就是充分证明这是一个有着非常意义的邮政历史现象,解开其错综复杂迷津,使其充满魅力和挑战。或许这正是笔者拙作之本意。<BR><BR>  当中国的集邮家用中国的素材编组的邮集在国际上屡获大奖,我更相信中国的附加费集邮在不远的将来也会出现领军人物,同仁们努力吧!附加费集邮的春天已来,开花结果还会远吧……<BR><BR><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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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1: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令各位老师们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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